一、防爆配电箱硐室专用电气装备的外壳不受电气设备的外壳牌号不低于HT25-47灰铸铁制成的限制;
二、净容积不大于0.01L的外壳可采用陶瓷材料制成;
三、净容积不大于2.0L的外壳可采用塑料制成,但不容许在塑料外壳上制成坚固用螺庇(出线口除外);
四、隔爆绝缘套管不受上述第2条容积的限制;
五、塑料外壳须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制成,须能随打击试验与热稳定试验;
六、为包管塑料外壳正常工作时不聚积凶险静电,应该按照GB1410《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规定的试验方法,所测塑料表面的绝缘电阻值须不大于1*109Ω。
防爆配电箱外壳采用钢板焊接成型,表面喷塑:
分主腔和接线腔,均采用隔爆型布局,内可选装高分断断路器、交换接触器、热继电器、控制按钮、信号灯等元件,通过操作壳盖上的手柄实现分合,动作性能可靠,并设有指导灯。防爆配电箱进出线采用钢管或电缆布线均可,进出线口方向及里面元件可由用户要求而定。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